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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中医医院救护车用担架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1    阅读:1110次

各潜在供应商:

我院现拟对剑阁县中医医院救护车用担架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院内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JGXZYYY-2023-9-SBK

二、项目名称:剑阁县中医医院救护车用担架等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清单:

包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单价

元)

备注

1

救护车用担架

2

0.75


2

智能无菌纸巾分配器

1

0.1


次性使用医用外科

擦手纸

2年采购量

-

提供样品

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的货物(包括零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具有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并完全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等技术标准

注:1、报价供应商按照项目清单进行报价且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2、所报价格应包括货物成本、运输、人工、安装、检测、调试、培训、利润、税金等不可预见措施所有费用。

3、供应商可对任一包号进行独立报价,报出一次不得更改的价格。

四、资金预算(最高限价)及来源:1.6万元;筹资金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1.询价产品为医疗器械的,询价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1供应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1.2提供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适用于产品制造商参与询价

1.3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证明(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提供任何证明,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备案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明,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明)。(适用于经销商产品代理商参与询价

2.属消毒产品的,需符合《消毒产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提供《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询价文件发售(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询价文件由供应商自行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不单独发售询价文件。不设报名程序。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采购活动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3日14: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八、询价地点:剑阁县中医医院普安院区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九、本询价邀请在剑阁县中医医院官网(http://www.jgxzy.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购 人:剑阁县中医医院

    址:剑阁县普安镇闻溪路6号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39-6620193        

监督电话:0839-6624824

 剑阁县中医医院

附件:剑阁县中医医院救护车担架车询价采购文件.doc


普安院区:普安镇闻溪路6号

医院办公室 0839-6660135(周—至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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